鼗鼓的起源如此古老,但我们现在所看到的鼗鼓图形却要远远晚于鼗鼓实际创制和最初使用的年代。木革材质的鼗鼓难以长久保存,故先秦考古发掘中迄今没有鼗鼓的实物出土,人们对先秦时期的鼗鼓形态也较少留意。
以往说到鼗鼓的最早形态,大都将西汉末年画像石中鼗鼓图形作为典型实例。河南唐河电厂曾发现一组西汉画像石,其中一幅乐舞图中有3名乐师左手持排箫吹奏,右手持鼗鼓摇动演奏乐曲。一般认为这就是最早的鼗鼓形像。除此之外,鼗鼓的形象还见于河南唐河新店新莽时期的郁平大尹冯君孺人墓乐舞图,东汉时期的河南南阳宛城区军帐营乐舞图,七孔桥乐舞图,河南邓州市长家店乐舞图,河南方城县东关乐舞图,河南郑州出土乐舞图,河南新野樊集泗水捞鼎图,山东嘉祥县五老漥乐舞图,山东滕州龙阳店乐舞图,山东滕县西户口西王母百戏车骑图,山东沂南北寨村乐舞图以及陕西绥德出土乐舞图。[4]这些画像石画像砖中的鼗鼓都以实用为主,与排箫、笙、埙类乐器配合来演奏乐曲。只有河南新野樊集泗水捞鼎图中鼗鼓用于鼓舞士气和助威。由于功能偏于实用,而非象征性的仪仗品,这类鼗鼓形制都很相似,也都比较简单,细长的手柄接通或贯穿圆形的小鼓,鼓面两侧缀有小坠儿,手持长柄摇动,小坠儿左右敲击鼓面发声。这种形制与东汉郑玄所描述的鼗鼓形状和用法“如鼓而小,持其柄摇之,旁耳还自击”[5]完全吻合。
需要说明的是,汉画像石中的鼗鼓形象并非现在所能看到的最早的鼗鼓形态,我们从商周青铜器族氏铭文中可以追溯鼗鼓更早的渊源和形象。商末有一组形态奇特的族氏铭文,其核心构形是一根细长的竖线贯穿一圆形,圆形两侧有下垂的两耳,形如“”或“”[6]。将这些铭文与汉画像石中的鼗鼓形态进行对比,不难发现这组铭文的主体部分与鼗鼓形态基本相符:铭文中的圆形与画像石鼗鼓的鼓面一致,贯穿圆形的细长竖线与画像石鼗鼓的细长手柄一致,而铭文中圆形两侧下垂的两耳与画像石鼗鼓的左右两小坠儿一致。由于画像石描绘的是正在演奏的鼗鼓,因此鼓面两侧的小坠儿在摇动时与手柄所成角度较大,几乎垂直于手柄,而青铜器族氏铭文中圆形两侧的耳自然下垂。这是描摹者因观察和描摹角度不同而造成的微小差异,可以忽略不计。山东龙阳店乐舞图中鼗鼓两侧的小坠儿自然下垂,就与青铜器族氏铭文非常相似了。此外,青铜器族氏铭文中圆形两侧下垂双耳的末端有一定程度的膨大,与画像石中鼗鼓用于敲击鼓面的小坠儿尤为相似。
铜器族氏铭文中鼓面上方的部分形态各有不同,与画像石中的鼗鼓有一定的差异。画像石中鼗鼓是实用乐器,手持摇动演奏,形制比较简单,上端没有突出的部分。而铜器族氏铭文中的鼓面上方有如“屮”、“辛”等形状的部分。这是由于先秦秦汉的鼓类乐器顶端常有各种装饰物,如商代金文中有普通“壴”形的“鼓”,也有“”、“”、“”[7]等鼓面顶端有装饰的鼓,其装饰也是“屮”形。汉代画像石乐舞图中也常有鼓,其顶端也多有装饰,山东藤县西户口出土的乐舞图画面正中竖立一建鼓,鼓面上方有布帛一类的繁复装饰,顶端还有一盘可容一人杂耍;山东沂南北寨村乐舞图中建鼓顶端有两层流苏装饰,流苏顶端还栖有一鸟;河南邓州长家店乐舞图中建鼓鼓面顶端也有装饰,且如“屮”形,与铜器族氏铭文中的鼗鼓顶端装饰一致。先秦秦汉鼓类乐器顶端的装饰能增加乐器的美观和庄严程度。由此推论,鼗鼓顶端有不同形态的装饰也不足为奇。
因此,上文列举的这一组商周青铜器族氏铭文就是先秦时期鼓面顶端带有装饰的鼗鼓的形像。这组族氏铭文多见于商代末期器,所绘鼗鼓形态要比西汉末年的画像石中的鼗鼓形态早一千年左右。
商末周初青铜器族氏铭文中另有一种造型稍加繁化的鼗鼓形像“”,[8]一般隶化为“”,其形态更加规范严整,带有更浓重的庄严肃穆的意味。这种鼗鼓依然与汉代画像石中的鼗鼓具有相似的主体结构:铭文中的圆形象形鼓面,圆形之上有各种形态的装饰物,贯穿鼓面的竖线是鼗鼓的手柄,鼓面两侧有自然下垂的两耳,其末端明显膨大成球状,是鼗鼓用于击打鼓面的两个小坠儿。不同于汉画像石和商末青铜器族氏铭文中的鼗鼓,这种鼗鼓增加了“丙”字形支架或底座,可以自行竖立,是一种被放置在支架上陈列的大型鼗鼓,其姿态典雅庄重,深具庙堂气息。
受郑玄“鼗如鼓而小”说法的影响,人们大多认为鼗鼓是一种特殊的小鼓。但是先秦文献和甲、金文所反映的实际情况却并非如此。先秦时期可能存在需要底座安放的大型鼗鼓。殷墟一期卜辞中有“”字,[9]本字也是鼗鼓之形,只是由于刻写局限裁弯取直,其底部分叉,可以竖立,可见当时鼗鼓是可以有底座和支架的。卜辞中还有“”[10]字未识,两“先”在鼗鼓之下,“先”字象人形,此字也可证明当时存在大型的鼗鼓,需要左右两人扶持,自行竖立时需要底座安放。《诗经·那》中有“置我鼗鼓”一句,郑玄解为“植”,是“楹贯而树之”,“置”也有放置、设置的意思,可见先秦的鼗鼓是可以放置陈列的。而且,先秦时期许多实用的乐器、兵器都带底座以便陈列。如上文提到的建鼓有底座,可以自行竖立陈列,并且由两个乐师一起配合击打演奏。这种建鼓除了具有实用乐器的性质,还具有礼仪陈设的性质。再如戈、钺一类的长柄兵器,它们既可以是一般军士战争中实用的兵器,也可以是《尚书·牧誓》中武王“杖黄钺”,《逸周书·克殷解》中“周公把大钺,召公把小钺”那样的象征军权的礼仪陈设。商周金文中也不乏带底座可以自行竖立陈列的“”“”“”[11]等用于仪仗的兵器图形,这类兵器都有底座或支架,可以平稳安放。因此,鼗鼓在先秦时期有底座和支架,可以自行竖立安放也不足为奇。
通过与汉画像石中的鼗鼓形态对照分析,可以确定商周族氏铭文中由圆形鼓面、长柄和两下垂的小坠儿组成的主体构型以及繁化的长柄上部带有装饰物、下部安放底座的完整构形,都是对当时鼗鼓形态的描摹。根据这一分析,我们可以把中国最早出现的拨浪鼓图形的年代从汉代上推到更早的商代晚期。
二、鼗鼓在商周乐器和礼仪活动中的重要地位
铭有鼗鼓形态铭文的青铜器是宗庙重器,这些青铜礼器在商周时期被视为权势的标志和贵族身份的象征。鼗鼓图形出现在青铜礼器上不是随意之举,而是作器者对鼗形高度重视的反映,是作器者从某种原始宗教信仰出发,对鼗形赋予特定的意义的反映。鼗形被赋予这种特定的意义,是与鼗鼓本身在当时礼仪活动中的重要地位密不可分的。
商周时期的鼗鼓,形状和发声原理与汉代鼗鼓并无不同,但在功能和地位方面差异巨大。汉画像石中造型简单的实用拨浪鼓已经很接近后世玩具性、招徕性、鄙俗化的拨浪鼓了,而商周时代的鼗鼓却是大型礼仪活动中经常使用到甚至是不可或缺的重要乐器。在拥有鼗形族氏铭文的贵族统治者心目中,鼗鼓绝非普通的乐器,而是礼乐制度的象征。
鼗鼓最初可能有一定的军事功能,是战场上使用的号令之器。鼗,是一种造型和用法特殊的鼓,按先秦的普遍观念,“师之耳目,在吾鼓旗,进退从之”,[12]“鼓,乐之君也”,[13]鼓在乐器中居于核心主导地位。特别是在战争中,鼓声指挥部队行进,能够传递信号,激发士气。作为鼓类的一种,鼗鼓自然很有可能和鼓一样成为“师之耳目”和“乐之君”。尽管从先秦史料中还没有发现直接使用鼗鼓指挥作战的实例,但从鼓的功能类推,鼗鼓具有战鼓那样的军事功能是可能的。鼗鼓一人单手手持即可击发如鼓一般的铿锵之声,比需要放置和双手持鼓槌击发的一般战鼓还有不小的优势。根据商周族氏铭文,商代鼗族中有担任“马”者,应是后世“司马”一类的军职,也从侧面说明鼗鼓与军事或许存在某种联系,鼗鼓用为“师之耳目”大有可能。
据先秦文献的记载,鼗鼓更多的被用于庙堂祭祀和册命仪式中。商周人在祭祀天地和祖先时必须有古老而神圣的鼗鼓演奏乐曲。《周礼》一书中十分重视鼗鼓的演奏,《春官》载“小师掌教鼓、鼗、柷、敔、埙、萧、管、弦、歌”,“瞽蒙掌播鼗、柷、敔、埙、萧、管、弦、歌”,而“眡瞭掌凡乐事播鼗”,小师教授诸乐,而瞽蒙、眡瞭都直接职掌播鼗。《周礼》中多种乐器并称时,鼓、鼗必定列在首位,可见鼗鼓在乐器中的地位很高。[14]还有上文所引的《尚书·皋陶谟》和《诗经·那》中以鼗鼓祭祀祖先的宏大场面,也显示鼗鼓在祭祀中的重要地位。《周礼·大司乐》记载,冬日至(冬至)在地上圜丘以雷鼗配合其他乐器降天神而礼之,夏日至(夏至)在泽中方丘以灵鼗配合其他乐器降地示而礼之,在宗庙以路鼗配合其他乐器可以降人鬼而礼之,据郑注,八面的鼗鼓称雷鼗,用于祀天;六面的鼗鼓称灵鼗,用于社稷;四面的鼗鼓称路鼗,用于享鬼。[15]鼗鼓被分成不同级别,分别用于不同层次的祭祀仪式,尤可显示鼗鼓在大型国家祀典中的重要作用。
《仪礼·大射仪》曾特意提及“西阶之西,颂磬东面……鼗倚于颂磬西紘”,[16]强调鼗鼓要设置在诸乐之西。《仪礼》素以右、西为尊,郑玄认为象征“不忘古”[17]的玄酒也在西侧摆放。鼗鼓被认为应当设置在诸乐之西, 说明当时人心中鼗鼓确实是一种古老而神圣的乐器。
鼗鼓还有节乐的作用,《仪礼》郑注云“鼗以节乐之器”;《礼记·王制》郑注云“柷、鼗皆所以节乐”,[18]鼗鼓声响极具节奏感,能控制乐曲的节拍,掌握整首乐的节奏和主要旋律。《汉礼器制度》说“鼗节一唱之终”,[19]《诗经·那》毛《传》说“鼗鼓乐之所成也”,鼗鼓还被视为一段吟唱的结束或整段乐曲完成的标志,可见商周人心中鼗鼓是最崇高的乐器之一。
《礼记·王制》载“天子赐伯、子、男乐,以鼗将之。”郑玄解“将”为“执以致命”[20]之意,也就是说天子使者会手执鼗鼓,宣布天子的册命,赐给伯、子、男乐器,册封给他们人民、疆土和权利;“将”字还可解为激将、激励,天子在接见分封各地的诸侯时,会有专职人员一边播鼗,一边激励受封者在外拱卫王室,踊跃建立军功。由此可见,鼗鼓在先秦册命仪式中也起到了不可或缺的作用。
先秦册命仪式上负责播鼗的人,就是《周礼》记载的掌管播鼗的乐师。播鼗乐师演奏宗庙祭祀乐曲时控制乐曲的节拍;在册命典仪中为宣读天子册命的人播鼗伴奏,都说明播鼗乐师在当时的官制体系中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所掌乐器鼗鼓是王朝礼乐制度的象征。《论语·微子》记有“太师挚适齐,亚饭干适楚,三饭缭适蔡,四饭缺适秦,鼓方叔入于河,播鼗武入于汉,少师阳、击磬襄入于海”[21]一事,所述诸人都是王室或公室的专职乐师,其中的“播鼗武”就是当时一位掌管播鼗的乐师。《论语》此段记载或说是指商朝末年纣王时事,或说是春秋后期鲁哀公时事,从其中播鼗武排序的靠后,地位低于太师挚等人的情形来看,这段记载很可能说的是春秋末期鲁国公室乐师流散的情况。大概时代越早,鼓、鼗一类的乐器地位越高,掌管鼗鼓演奏的乐师及其家族的地位也越高。播鼗武的排序如此靠后与商代鼗鼓地位十分显赫的事实不合,这已经是鼗鼓在乐器体系中重要性有所下降的情形。不少学者考证此段记载的背景,所得结论与这里根据鼗鼓地位变化所做的推测也是一致的。
三、青铜器族氏铭文中职掌鼗鼓的乐师家族
商周青铜器族氏铭文中以鼗形为族氏铭文的家族应当就是当时掌管播鼗的乐师家族。他们以执掌的礼乐器为族氏铭文,既表明了自己的执掌,还彰显了家族的尊贵地位。
这一家族的族器有65件[22]之多,一般释作“庚()”,前辈学者对其多有考释,也不乏将其与商周礼器联系的说法,如吴大瀓曾提出该族氏铭文是上古礼器的象形,是臣子受命册封时陈设的礼器;周萼生认为它多与“册”相连,是作册史官的花押签署。[23]郭沫若先生在《释干支》中提出这个族氏铭文是一种上古可摇乐器,应释作“庚”,康、唐等字均从之,而有“康乐”意,太康、少康、天乙唐、太庚、南庚、盘庚和祖庚名号皆从此字,但是郭老却因声将“庚、康、唐”阳部字与同为阳部的上古乐器“钲”联系,[24]而徐中舒先生则敏锐的指出文献中的“钲”无耳。[25]遗憾的是他们都没有明确的指出,这一族氏铭文就是商周时期鼗鼓的象形,因而也就没有发现这个家族可能是商周时期掌管播鼗的乐师家族。
这一乐师家族最初可能在商王室执掌播鼗,因此会以所掌乐器为族氏,来彰显自己的执掌。殷墟小屯西北地1号墓[26]出土了商末乙、辛时期的5件鼗族器[27]铭有“鼗豕马”,而且“马”左右对称,与表官职的“册”一致,因此鼗族的一支在殷末可能担任了“马”一类的官职。
商末的鼗族曾与商王室通婚,有两位称“妇”者,妇(《集成》05099卣)和妇(《集成》06428觶),张政烺先生的《帚好略说》中认为女官“世妇”与配偶之“妇”可以互相转化,不能严格区分。[28]因此,“妇聿”和“妇”有“妇”之称,地位可能非常高,是商王配偶。还有三位女名“、𡡤、”(《集成》02578鼎、07177觚、03746簋)器,他们也可能是商人贵族的配偶。
由于鼗鼓这一重要的礼乐器在商周册命仪式中的重要作用,因此鼗族人在商末担任的也大多是“执礼、册命”[29]的史官,因而商末的鼗族族氏铭文以“鼗册”居多。李伯谦先生曾提出过“职官徽号”的说法,认为“册”显示了该族担任的职官。[30]结合上文提到的《礼记·王制》中的记载,鼗族人可能担任史官,册命仪式中执掌播鼗,因此以“鼗册”为族氏铭文。
商末鼗族人椃担任了“宰”官职,宰椃角(09105)记载了他从侍商王,到地,并且受到商王[31]赏赐的事。斯维至先生解“宰”为“传达宫中内外之命”的官职,[32]也是史官的一种。这件角是商末器,还有长铭,明确反映了鼗族人最显赫时期受商王赏赐的事。
曹淑琴先生认为鼗族源自甲骨卜辞中的“庚方”,是与商朝联系密切的国族,在殷墟前期已经是一个独立的有国家性质的政治实体。但是实际上鼗族与卜辞中“庚方”的联系尚无定论,曹淑琴先生的证据不足。而且他还认为陕西扶风庄白一号窖藏的庚姬器(76FZH1:11)是鼗族女子嫁给周代族男子的证据,[33]一般认为“庚姬”应为姬姓女子,据张懋镕“姬姓贵族不用族徽”[34]的说法,庚姬不是鼗族女子。而其铭文末尾有“”的族氏铭文,推测“”是其夫家的族氏。
从65件鼗族器的时代和出土地来看,这个以鼗鼓为族氏的乐师家族在周代早期之后急剧的衰落,再不见商末的显赫。因为这65件鼗族器中有51件属商代后期,31件甗、觚、斝、觶、卣、尊、盉、瓿都是商代典型器,而象征爵位的21件爵更有20件是商代器。如果鼗族在周早期还有商末的荣宠,断不会出现如此的情形。而且,鼗族器还单件单件的分散出土于周代早期的贵族墓葬中,如:
《集成》09947商后期瓿出土于陕西岐县贺家村1号墓,与“山”族氏同出。该墓出许多兵器,并有或用于仪仗的形制精美的兵器,有商代遗风,因而发掘者认为该墓主是活跃在商周之际武、成时期的一名高级武士,[35]深受商文化影响却替周人效命,为他陪葬的这件鼗族瓿的时代远早于墓主生活年代,可能是周贵族将商代鼗族遗器赏赐给了他。甘肃灵台白草坡发现的《集成》04935鼗族父乙卣,与其他8种族氏铭文一同发现于“潶伯”墓中。发掘者认为“潶伯”是周代早期诸侯级别的人物,率领部队抵抗西北边境上活跃的“密人”,他的墓中出土300多件商代风格铜器[36],却仅有3件铭有“潶伯”的是他所作,其他的应该也是赏赐、缴获所得。《集成》03190鼗族父戊簋出土的辽宁喀左县山湾子大凌河东岸窖藏中,15件有铭铜器包含鼗族氏在内的10种族氏铭文,而且其中一件卣器、盖还分别铭有不同的族氏铭文,显然入窖时已经不是一套。另外四件则含有叔尹、伯矩、倗丏、□伯四个符合周人称谓习惯的人名。显然这坑窖藏并不都是埋藏者自己铸造,[37]而是有被赏赐的可能,否则不会有10种族氏,4个人名,更不会有不配套的器物入窖。《集成》02578鼗族作父庚鼎出土于陕西扶风任家村善夫吉父的家族窖藏中,其中包含商代后期的鬲族器、鼗族器。这应该也是受赏所得。还有一件资料未公布的鼗族器出土于南方叶家山曾国墓中。由此可见,原本聚居于商代王都并且与商王室关系密切的鼗族,周代早期后逐渐衰落了,鼗族礼器零散的出土于周人统治中心区和甘肃,辽宁、河北燕国和南方的叶家山曾国等地西周贵族墓中,可以说是四散各地,这越发佐证了鼗族在周代早期的衰落,不仅宗彝族器四散各地,其周代早期所铸礼器的数量也急剧减少,不足商代末期的三分之一。
这个商末执掌鼗鼓演奏,助王执礼册命的显赫乐师家族——鼗族在西周早期逐渐湮没无闻,以自身的衰亡见证了商周之际社会的深刻变革,与商周之际许多被征服的族群一样从中国历史上永远消失了。
The Figure of Rattle Drum and the Tao Clan in the Bronze InionsGAO Jinnan
The previous study considered the earliest figure of Tao or rattle drum is in the stone relief and murals of Han Dynasty .But there were 65 Shang and Zhou bronze wares carved with the figure of rattle drum, which were earlier than the stone relief one thousand years. Tao gu, symbol of the rirual, was a kind of significant sacred musical instrumentin the army and worship ceremony in Shang and Zhou Dynasty. The Tao clan use the figure of rattle drum as their clan insignia to show the position of their ancestorsheld. The Tao clan was glorious during the late Shang dynasty then fade away in the middle of Xizhou Dynasty.
Key Words:rattle Drum;tao gu;Shang and Zhou dynasty
作者简介:高晋南,山东大学历史文化学院博士研究生(山东济南 250100)。
[1]音táo,鼗、鞉、鞀三字相通,行文均写作“鼗”。
[2](宋)高承:《事物纪原》,中华书局,1989年,第104页。
[3](汉)郑玄注、(唐)孔颖达疏:《毛诗正义》,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1685、1686页。
[4]金维诺主编:《中国美术全集·画像石画像砖》,黄山书社,2010年。
[5](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春官·小师》,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89-893页。
[6]依据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周金文集成》(修订本),中华书局,2007年,06183觶铭和07669爵铭摹写。
[7]依据《殷周金文集成》01175鼓鼎,00360鼓铙,06044鼓觶局部摹写。
[8]依据《殷周金文集成》05099卣铭局部摹写。
[9]依据董作宾《殷墟文字乙编》9066摹写,见徐中舒主编:《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第1558页。
[10]依据郭若愚等《殷墟文字缀合》1.415摹写,卜辞为“乙亥贞,弜□方”,科学出版社,1955年。
[11]依据《集成》拓片摹写,“戈”字铭器有200多件不再一一列举,“戉”铭器为01213鼎,“我”铭器为06223觶。
[12](晋)杜预注、(唐)孔颖达疏:《春秋左氏传·成公二年》,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798页。
[13](清)桂馥:《说文解字义证》卷十四“鼓”字引《五经要义》,齐鲁书社,1987年,第412页。
[14](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上海古籍出版社,2010年,第889-893页。
[15](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周礼注疏·春官·大司乐》,第846页。
[16](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大射仪》,上海古籍出版社,2008年,第474页。
[17](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士冠礼》郑注“玄酒,新水也,虽今不用犹设之,不忘古也”,第60页。
[18](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仪礼注疏》第474页。《礼记注疏》,北京大学出版,2000年,第432页。
[19](清)孙希旦:《礼记集解·王制》引叔孙通《汉礼器制度》,中华书局,1989年,第330页。
[20](汉)郑玄注、(唐)贾公彦疏:《礼记注疏》,北京大学出版,2000年,第432页。
[21](三国魏)何晏注、(宋)邢昺疏:《论语注疏》,北京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89页。
[22]曹淑琴:《庚国(族)铜器初探》,《中原文物》1994年第3期。曹淑琴先生梳理69件庚器,其中弓形器实为“鸟丙”器;调色器未见;《汇编》9.1417与《综览》196.57均未见;《三代》著录觶、爵为一件即《集成》08048;《故宫》30期与《三代》16.6.5为一件即《集成》08412;流入美国的“癸卯相作父丁彝”未见其他著录;《故图》下398和《善斋》4.87为一件即《集成》06445;“庚册宁父丁”觶“庚”与其他形制明显不同,不是一类,故不录;山东邹县城关小西韦出土的“庚父庚”磨损不辨,不录。故暂时仅录65件。
[23]曹淑琴:《庚国(族)铜器初探》,《中原文物》1994年第3期。
[24]郭沫若:《甲骨文字研究》,见宋镇豪、段志洪主编:《甲骨文献集成》,四川大学出版社,2001年。
[25]徐中舒:《甲骨文字典》,四川辞书出版社,1988年。
[26]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殷墟青铜器》,文物出版社,1985年。
[27]鼗豕器有《集成》01855父丁方鼎,06183觶,06381父乙觶,08865父乙爵和《集成》03418马鼗豕马父乙簋。
[28]张政烺:《甲骨金文与商周史研究》,中华书局,2012年,第186-190页。
[29]柳诒徵:《国史要义》,上海古籍出版社,2007年;陈锦忠:《先秦史官制度的形成与演变》,台湾1980年博士论文。
[30]李伯谦:《举族族系考》,《考古与文物》1987年第1期。
[31]铭文“唯王某祀翌又某”、“唯王某又某祀翌”有争议。曹文中所述学者均认为是时王25年翌日,常玉芝《商代周祭制度》引此铭为时王20年翌日。此处不论是20年还是25年,它都应该是商代器,举行周祭是商人的特征,时王不可能是成、康。
[32]周法高:《金文诂林》引斯维至:《两周金文所见职官考》,香港中文大学,1975年。也有学者认为“宰”是与王室饮食相关的官职。
[33]曹淑琴:《庚国(族)铜器初探》,《中原文物》1994年第3期。《甲骨文合集》36528.反卜辞中的“从庚从丝”之字释为何字尚无定论,与“庚”字形差距较大,不应该贸然将卜辞和青铜铭文联系。
[34]张懋镕:《古文字与青铜器论集》(第三辑),科学出版社,2010年,第27页。
[35]陕西省考古所:《陕西岐山县贺家村西周墓》,《考古》1974年第1期。
[36]魏怀珩,伍德煦:《灵台白草坡西周墓》,《文物》1972年第12期。
[37]辽宁省博物馆:《辽宁喀左县山湾子出土殷周青铜器》,《文物》1977年第12期。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