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本站 | 设为首页 
首页 工作动态 要闻要论 他山之石 部门职能 服务承诺 通知公告 工作简报 学习资料 建言献策
2016年双牌县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要点
来源:bet365.com备用网址 更新时间:2016-08-08 10:46:23
  

2016年双牌县干部作风建设工作要点

(双办发〔2016〕19号)

2016年,全县作风建设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问题化解在萌芽阶段,在不构成纪律处分之前构筑一道“防火墙”,重点抓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明确县作风办的工作职责

县作风办为县委设立的常设临时机构,接受县委、县政府的领导,按程序审批后,以县委作风建设领导小组的名义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县委作风建设主体责任的部分职责

1、根据县委安排,对各单位抓作风建设提出具体要求,并督促落实。

2、对各单位作风建设主体、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检查、问责并通报。

(二)承担县纪委作风监督的部分职责

1、负责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工作纪律不严的检查和问责。

2、负责对各单位公车私用、违规停放、遮挡损毁公车标识等公务用车使用和管理违规情况的检查和问责。

3、负责对工作日中餐饮酒、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办酒宴行为的检查和问责。

4、负责对县纪委牵头的“四风”领域其他专项整治工作的检查和问责。

(三)承担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的部分职责

1、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检查和问责。

2、对违反县乡换届纪律的作风检查和问责。

3、对乡镇干部走读的检查和问责。

4、对“吃空饷”行为的检查和问责。

(四)承担县委督查室大督查工作的部分职责

1、县委、县政府组织召开的全县性会议的会风会纪督查和问责。

2、对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推进过程中侧重于人的督查和问责。

3、因大督查工作需要参与具体督查工作。

(五)承担县行政审批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行政行为监督检查的部分职责。在作风检查中,对行政权力乱行使、不行使行为问责。

(六)承担因部门职责不清推诿扯皮引起无人受理问题的协调和问责工作。

(七)承担全县作风问题的信访、调查和问责。

(八)承担县委、县政府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进一步压实单位作风建设责任

1、推动单位开展作风自查。对全年作风自查工作不力,没有查处问责人员,且被上级查处问责的,全年单位绩效考核和领导干部个人实绩考核中与作风建设有关的考核项均作0分处理。

2、强化主管部门作风压力。凡单位或工作人员违反作风纪律被查实问责的,均问责其主管部门。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上班时间违反工作纪律的问责主管部门为政务中心;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不到位的问责主管部门为派出单位;县直部门派驻乡镇机构或工作人员违反作风纪律的问责主管部门为县直单位。

3、强化单位主体和监督责任。实行“一案双责”,对查处的作风问题既对直接责任人进行问责,同时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员)进行问责。

三、进一步强化作风巡查措施

1、实行县委领导巡查制度。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作风建设情况开展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按程序问责通报。

2、严查班子“出工”情况。采取电话调度与现场核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县各单位班子成员的工作纪律、去向情况,进行督查;采取蹲点暗访的方式对城区及附近洗浴中心、KTV、酒店、农庄等休闲娱乐场所进行督查。

3、严查车轮上的作风问题。节假期通过对小区、机关大院的巡查,查处公车违规封存、损毁公车标识等行为;采取巡查旅游景点、调取卡口录相等方式,查处公车私用行为。

4、加强专项作风督查工作。联合公安、交警、财政、审计、工商、税务等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开展“纠‘四风’治陋习”的专项检查,重点查公款吃喝、中餐饮酒、酒后驾车等;采取查看单位作风巡查台帐、作风巡查通报等方式对各单位“慵懒散”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查处问责一两起主体和监督责任典型案例。

版权所有:双牌县作风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746-7723094 电子信箱:spxzfb2015@163.com
本网站建议使用IE8.0以上版本浏览器、1440x900显示模式浏览
技术支持:双牌县人民政府电子政务管理办公室